重庆钢铁(01053)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接到重庆仲裁委员会参加仲裁通知书,申请人重庆爆破与被申请人重庆钢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经由仲裁委员会受理。
申请人仲裁请求,重庆钢铁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37.37万元,并自2014年9月3日起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计算至2017年4月17日约为人民币203万元。此外,本案案件仲裁费由重庆钢铁承担。
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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