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01053)公布,公司早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债权人重庆来去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去源公司”)的通知书,来去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了申请人提出的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并存在不能全额受偿的可能。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鉴于此,招商证券作为 “重债暂停”的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规定,就召集“重债暂停”(代码:122059)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进行通知。
会议将于2017年5月25日14:00至16:00召开,审议事项包括关于提前兑付“重债暂停”本金及利息的议案,同意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函的议案,及关于由本次追加担保人重庆国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为支付“重债暂停”的本金和利息的议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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